二级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
二级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
二级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:
(一)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 万元;
(二)从事房屋安全鉴定 4 年以上,有房屋鉴定业绩,履行房屋鉴定机构职责,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。享有良好社会信誉;
(三)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结构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(含中级),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工程质量检测、建筑工程技术、建筑设计 5 年以上工作经历;
(四)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8 人。其中,建筑结构、建筑工程等专业 6 人,建筑材料 专业 1 人,建筑设备专业 1 人。以上人员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建筑工程质量检测、建筑工 程技术、建筑设计等 5 年以上,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60%;
(五)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必需的技术设备、仪器。
四川都鸿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,数年行业经验,具有独立对外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工作,为社会提供服务和出具公证数据的第三方检测鉴定机构。自成立以来,秉承”公正、科学、准确、信誉至上”原则,以科学、严谨、专业、高效的工作态度,诚信为本,信守合同;公司技术力量雄厚,专业结构合理,检测设备齐全,服务房屋质量检测鉴定众多企业,值得信赖。